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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她的直屬主管或更高層都是同類型,因此許多專案在執行,投入許多時間但成效有限,過程很多障礙始終無法解決。
執行類型的人,確定目標後就會勇往直前,不愛聽成員無法達成的藉口與原因,要他們想盡辦法達標、遇到問題想辦法繞過,總之,無論如何達成就對。
另一種人是企劃型(如作者)會先想好整個趨勢、戰略跟真正目標(局勢與地位的取得),並對資源做長期籌備與佈局,著重在準備一段時間後發揮出來的持續性眾效。而這裡的目標與執行者有非常不同之處,後者目標通常只是企劃型要達到最終目的多個指標之一,有些甚至是欺敵用、或要讓成員取得經驗,某些指標沒達到也不要緊,其次整個程序是連貫,可能長達半年至兩年,不像執行者的一次性考量而且短期,對問題也完全不同思維,如果會影響最終局勢,即便再小也會從根本處理根除。
因此如果團隊缺乏這兩種類型的大將搭配,或是高層主管非企劃型為執行者指引,可能會讓團隊忙碌不斷、邊摸索邊前進、到後來只是在原地繞圈。如果只有前者單兵作戰,沒人執行與進行修正,所有企劃只是空中閣樓。 反之企業能好好組合這兩類人,發展必能事半功倍。
就POLO長期觀察,具備深度的分析企劃能力往往成為老闆,或很早賺夠錢退休過優閒的生活,因此職場多半是執行類型的居多,即便稱為企劃實質只是業務或公關文宣能力,沒有相關訓練及思考環境,上面交代什麼就做什麼,不會思索上級交辦任務有沒有成效,也不敢質疑矛盾並建議改變作法甚至是轉方向,久而久之就變成聽話的綿羊,即便有個性,那也只是一隻有個性的羊,而不是一頭狼,更不可能是一頭獅,畢竟羊眷容不下征服性強的肉食動物。
也許台灣企業家及企管學系,應該要重視台灣商業聽從的乖順文化,如何變成獅群人才,才具備面對全世界的挑戰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