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軟體架構來看:從現有的盒裝(光碟)會逐漸消失轉成在各OS平台下的軟體市集供人下載使用,同一軟體會同時提供多種作業系統版本如微軟、GOOGLE及蘋果等OS(包括PC、平板、手機、智慧電器…)模式,為增加軟體使用廣度,這類軟體主要資料來源將以雲端存放為主部分,讓個不同OS的應用軟體之間可一致性使用。
另外目前的OPEN SOURCE會成為大廠吸引開發者加入的誘因。
商業模式來說:除傳統收費外,將來以免費及用多少(如次數、時間、容量、流量)付多少會逐漸成為主流,未來的價值在軟體的持續使用多寡而定,而商機往往就在龐大的用戶中產生,如廣告、消費者的各種行為及喜好的情報收集而產生更高、持續(久)性的收益。
自iPAD推出後,讓很多原本由部門主管或秘書列印紙張報表閱讀的大企業家們,紛紛使用手指觸控點選的操作方式即時來掌握公司動態,讓這群原本不太使用電腦族群能容易、輕鬆使用資訊科技,也因此開始要求資訊部門(或委外公司)開發他們自己想用的功能及軟體。
未來的企業終端或家用軟體的操作經驗都可能變得越來越簡單,不用特別去學習軟體操作就能馬上使用(直覺式)。
如果對學生有何影響,軟體的開發及設計要朝這種新一代的軟體設計趨勢及觀念,需趕緊涉略與學習。
以前微軟OS內含IE瀏覽器,在歐洲被控訴壟斷市場,此相關新聞持續一段時間,而控訴雙方說的都有理。
控方(非OS的瀏覽器開發商)說會讓他們失去商機,OS內含IE瀏覽器是違反托拉斯法。而另一方(微軟)說:上網瀏覽應該是各種OS應具備的基本功能(原先微軟計畫將檔案及網頁瀏覽整合成單一軟體),不可能不含瀏覽器,沒有會對使用者造成極大不便,因為很多人根本不知道怎麼下載軟體,況且沒網頁瀏覽器,要叫使用者怎麼去網路瀏覽與下載。
另一方面,程式人員在開發網頁軟體也會以某一版瀏覽器為主要開發規格,如果開發公司資源有限,根本就無法對各瀏覽器作全面性的相容設計,如果OS無原始瀏覽器,對開發者而言也是一種困擾,因此蘋果OS也內含自家的網頁瀏覽器,但卻沒人因此控告。
因此這問題在於目前市場太依靠單一OS所致,這才是問題的核心。但這並非無解。
只要各國政府出面,設立一個叫OPEN OS的發展平台,讓世界各國資訊專家照一定的規格(相容性)來開發,以「OS屬資訊社會應共同(享)資產、因OS牽扯到國家安全及資訊社會運作的穩固性,不該讓私人企業壟斷、操控及獲取暴利,且OS應讓個世界各國人民免費使用,這是(資訊社會)人民基本權力」來推動,目前很多的資安問題及穩固性將能大幅改善,未來的OS會更多元。
HTML是各種網站程式最終的輸出格式,各種瀏覽器收到HTML才將內容呈現出來,這算是網頁(網站)的基礎。而XML當成是資料結構式的網頁(可稱為攜帶式資料庫),可方便資料的交換(包括不同網站或用戶端之間的使用)。
至於Java是眾多後台技術的一種,由於它具備跨平台、物件導向、泛型程式設計的特性,在1990出現後就廣受國外程式設計師的喜好,唯獨在效能運作與SUN宣稱的有點相左,近年來在微軟.NET的追趕下,台灣使用Java的人口逐漸減少,直到GOOGLE的Android出現後,使用Java又大幅提升。
目前介於視窗及網頁技術的APP及Gadgets程式強勢崛起,Rich Client及CSS3、HTML5、XML Web Service、語音及圖像辨識、VR(含擴增實境)、3D影像及互動觸控及空間感應的發展及運用,未來網站將以體感及更容易操作方式呈現。就像三星下一代智慧電視就具備如xbox kinect的偵測裝置,要切換頻道或上網都不用遙控器或鍵盤,只需雙手在空中比劃一下就行了。
企業選購應用軟體,主要考量在於需求及必要性。
有需求(尤其是有迫切性)、對企業營運有幫助,如提高時效產能、節省成本或人力,公司有足夠預算(如年度或部門預算)就會採購。
在企業裡,分計畫及非計畫性採購。非計畫性需求常因新人報到或新部門或業務出現而產生,這類需求多由使用者(或部門單位)提出,一般會先經由資訊部門評估其需求的合理性(意見加註),再送由裁決主管決定,通過後由採購或資訊部門下單。
計畫性或固定式的需求,如每台都應安裝如MS Word、Excel、防毒軟體,財會人員電腦會加裝財務軟體等,這些都會在年度編列預算,在電腦採購進來就會先安裝起來。
有些金額較大的應用軟體(系統級)則可能分一年至三年進行採購及建置(導入),這類較大的軟體在前置及評估時間較久,參與的人員也較多,負責人員也會請廠商多次到公司來進行產品及功能解說,甚至安排操作系統,讓使用者能感受未來導入的軟體是否合用,如果有多個品牌進行比較,資訊部門會設計評鑑表格讓各部門主管評鑑,資訊單位也會提出對各產品系統及維運面的看法(如硬體、OS、DB建置及本身維護能力的差異),大家選出最符合(分數最高)便為導入產品,可避免資訊部門黑箱作業被批評可能收取回扣的流言。
當然也要看公司規模及資訊單位編制,有些小公司並無計畫及相關規劃及預算編列,使用者有需求往往得不到公司的同意,只能土法煉鋼或自行偷裝軟體(有些甚至是公司授意違法安裝),雖然有軟體(非法)可使用,這類公司的資訊安全也會有較多漏洞(註)。
至於原則考量,通常會與平台運作的相容性、穩固性、維護性及相同產品但不同廠牌的功能比較,功能及效果然後是價格,而價格有時會與不同代理(經銷)商的等級及服務差異而產生不同報價,資訊人員的工作(原則/採購)就是找出最佳的方案。
註:
因很多盜版軟體的背後是一些駭客產業甚至是國家情報單位在支撐,一些比較沒傷害的只是收集個人上網資訊(客戶喜好情資統計)向廣告商販售分析資訊,次要的是進行郵件或服務資訊轉送(如B2B或SKYPE軟體均為此機制),比較危險就是紀錄個人帳號密碼或信用金融資訊以此牟利,甚至是發動國家間資訊戰的攻擊點掌控。
總之免費或盜版軟體的背後,遠比一般人想像要複雜。而在行動軟體(手機)的危害就更為廣泛,如手機免費軟體七成以上都要求要取得您的手機門號與SID、或所有通訊錄名單、網路連線的所有功能、GPS位置、攝影鏡頭的開啟功能…等,使用者的隱私門戶大開,至於危害是什麼,至於少討債公司會第一個花錢買他們要的資訊。